走路

这几天很累,原因是来回跑得很多.从我马上要搬去的房子(A, 在一小山丘上),到我儿子的暂时居处(B, 在另一个小山丘上),到我原来的房子(C, 在上两者中间),和我的暂时居处(D, 也在中间).

有点复杂,看看地图吧!(沿路走,一头一尾大概1.5公里)

到新房子 (A), 是因为租客终于搬走,刚取回钥匙,开始把东西搬过去,还要请师傅量尺,准备换地板。

去原来房子(B),是取东西,一些杂物, 衣服, 等等。这里正在装修,乱作一团。

去儿子住处(C),是去接送,带他去玩, 陪他吃饭,等等。

当然也得回我弟弟家(D),我的暂时居处。

估计能维持这样的运动量,我的“可爱小肚子” (当然,也有人说是肥佬肚腩)就会慢慢减退。

忽然想起,我走路很快。

这是我当IBM工程师时练出来的习惯:我当时管的是九龙尖沙嘴东部,80年代刚开始蓬勃的商业区。该区不大,大厦一栋挨一栋,每天平均接5-7个call. 因为我们对response time (从接到通知,到抵达现场)是有严格要求的,所以,往往不会等出租,只管在区内来回跑,整区绕一圈,大概2公里,这样跑,每天4-5公里跑不掉了。 噢, 忘了说, 还要提着一个10公斤左右的工具箱子,而我本人当年只有50公斤 - 对了,50公斤是对外的官方说法,实际大概是48公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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